一、本院介绍
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创建于1959年,隶属于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广西城乡规划编制与工程设计骨干单位、高新技术企业。全院持有城乡规划编制、建筑工程设计等8项甲级资质及多项乙级资质,拥有规划、建筑、市政、咨询四大核心业务板块,下设多家子公司及区内外分院,在泰国曼谷设立东盟分支机构,搭建了多元合作创新平台。现有在职职工600多人,其中,广西工程勘察设计大师2人,正高级职称约50人、高级职称250多人,国家各类注册人员200多人,配备雄厚专业技术团队。
我院凭借强劲技术实力,完成各类设计项目逾万项,覆盖国土空间规划、建筑设计、市政工程、环境整治等多领域,可提供EOD、EPC工程总承包、PPP等综合咨询服务。先后通过三项管理体系认证,斩获部、省级奖项1000多项,获评全国优秀勘察设计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
为推进院各板块技术发展与业务经营双提升,打造复合型管理团队,推动单位业务快速健康发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管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
(一)市政院副院长1名(主要负责市场经营工作)
(二)院环境工程专业总工程师1名
三、应聘任职条件
(一)通用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能自觉维护企业权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3.具备相应的本专业技术功底和一定的技术管理实践经验,了解专业技术工作流程,具备基础的统筹协调、团队管理能力;
4.认同单位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坚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在技术创新、标准升级、复杂问题解决等方面坚持开拓创新、勇于变革、敢于担当、善于作为;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良好心理素质,能适应岗位相关工作节奏;
6.不在党纪政务处分期内,不在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期间;
7.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无“不合格”(不称职)、“基本合格”(基本称职)等次情况。
(二)岗位硬性条件
1.市政院副院长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道路与桥梁、结构工程等相关专业;
(2)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具备10年以上从事道路与桥梁相关设计工作经历,其中3年以上市场经营、项目拓展或商务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4)具备主持或核心参与重大道路与桥梁项目设计、技术管理的经历,且有成功的市场开拓、项目招投标或客户资源维护等经营业绩;
(5)特别优秀的(如在市场经营方面有突出行业业绩、掌握核心区域市场资源等)可适当放宽条件。
2.院环境工程专业总工程师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生态环境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主持或组织完成过本专业大型项目不少于5项;
(3)具备10年以上从事生态环境工程相关设计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岗位履职要求
1.市政院副院长
(1)熟悉国家及行业道路与桥梁相关政策、技术标准与市场经营规则,具备良好的市场经营运作与市场开拓能力,兼具扎实专业技术功底与经营管理意识,善于统筹整合技术与市场资源;能够主持或组织完成多项本专业重大技术项目与市场经营攻坚任务,具备统筹解决复杂技术难题和市场经营问题的综合能力;
(2)能统筹平衡项目技术质量、当期经营效益与技术长远储备、市场长效发展的关系,在道路与桥梁专业领域具有较优秀的技术管理、项目攻坚或市场经营业绩,能适应市场经营与技术管理双重工作节奏。
2.院环境工程专业总工程师
(1)熟悉国家及行业生态环境工程相关政策与技术标准,善于组织协调技术资源;
(2)具有正确的技术业绩观,能统筹平衡项目当期实施效益与技术长远储备、行业合规要求的关系,在生态环境工程专业领域具有较突出的技术管理或项目攻坚业绩。
四、招聘流程
报名→资格审查→比选→面试→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确定拟聘人选→体检→任前公示→正式聘任
五、薪酬待遇
为录用人员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资。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2日止,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材料统一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rsk@gxupdi.com。
(三)报名要求
填写《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应聘报名登记表》【下载链接】,同时提供Word版本及经本人签字的扫描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注册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请务必仔细核查邮件是否发送成功,邮件内是否已含有报名附件材料等。已发送报名邮件的应聘人员,注意查收确认收到报名材料的邮件,未收到回复邮件的应聘人员请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进行电话确认; 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507866275
联系人:庞潇宁